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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IPAD遭遇下架危机

  • 2012-04-11
  • 来源: 木门网
  • 编辑:木门知识产权
  • 浏览数:574
  •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6日04:20 大众网-大众日报
      对于在全球市场呼风唤雨的苹果公司来说,最近在中国大陆的日子有点难过:由于涉嫌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使用IPAD商标侵权,苹果产品已被多地工商部门查处。

      2月14日晚,苹果则一改此前沉默,发布声明称唯冠拒绝履行协议,申诉已获香港法院支持,而此前深圳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苹果败诉。到底真相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多家网商接到苹果下架通知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向记者介绍,目前他们已经向全国多地工商主管部门投诉苹果侵权销售行为,不少地方的工商部门已经对苹果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如果苹果公司不停止侵权行为,“苹果和其产品经销商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而苹果方面则在14日晚间发布简短声明,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至于香港法院支持苹果一事,苹果并未做出具体解释。

      但深圳唯冠公司的代理律师谢湘辉则表示,苹果的回复说法不确切。“因为苹果在香港起诉深圳唯冠的案件仍处于证据交换阶段,还没开庭,怎么能说法院支持苹果呢?”

      然而,就在苹果发布声明的同时,亚马逊卓越、苏宁易购等电子商务网站却接到了苹果要求其下架IPAD产品的通知,15日,记者登录上述网站,均已无法购买苹果IPAD产品。

      两年商标战涉及金额巨大

      苹果与唯冠的商标之战已持续近两年,双方都坚称持有IPAD商标。苹果指责深圳唯冠不履约,我买了商标你不转让,唯冠则表示双方买卖根本没谈成。

      记者了解到,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子公司。其中,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商标的注册。而苹果通过其中介、英国ip公司在2009年底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签署了包括“IPAD”在内的全球商标转让协议。

      在从英国ip公司获得IPAD商标后,苹果开始在全球销售以“IPAD”命名的平板电脑产品,并大获成功。

      在苹果看来,既然已经购买了唯冠的全球商标,自然包括中国大陆;然而,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谁也无权处置别人的商标。“好比爸爸不能随意变卖儿子的财产,即便我们是法律上的父子关系。”谢湘辉解释。

      2010年4月,深圳唯冠和苹果曾就商标转让进行谈判,但并未达成一致。此后,苹果公司率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深圳唯冠公司执行其与台湾唯冠电子股份公司达成的商标转让协议。

      2011年底,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驳回苹果起诉,并指出,IPAD商标转让“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

      苹果公司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但部分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最早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中存在漏洞,无法证明协议与深圳唯冠公司的关联,其翻案的可能性不大。

      一审判决后,本来是被告的深圳唯冠立时变为主动,除了在法律层面继续与苹果诉讼之外,还采取了声势浩大的行政维权行动,20多个地区工商部门的介入查处让苹果如今处境艰难。

      谢湘辉透露,当年双方谈判转让金的数额范围大约是“几千万美元”,但“由于苹果近两年涉嫌非法使用IPAD商标并获取巨大利益”,现在的赔偿数额“可能非常巨大”。对网上流传的唯冠要求索赔100亿人民币或者20亿美元的说法,谢湘辉表示,具体数额不好说,要等法院的判决结果。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二审苹果继续败诉,可能面临的三种结果:一是与唯冠达成和解,但预计金额巨大;二是更换商标,但很可能面临唯冠后续的诉讼,要求其赔偿过去两年的侵权损失;最后,理论上还有IPAD产品退出大陆市场的可能。(据新华社深圳2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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